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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人情|▶藏匿在养殖区中的安全隐患
2026-08-28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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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安全重在防范,责任重于泰山。在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等高危领域,任何一丝侥幸、一次违规,都可能埋下危及群众生命财产的“定时炸弹”。

  养殖区暗藏六百气瓶,周边群众毫不知情。

  2023年盛夏,在大武口区一养殖区内,一排不起眼的平房里,密密麻麻堆放着600余个气瓶。其中100余个满瓶氧气、氩气、二氧化碳等,一旦泄漏遇明火,将会发生不可估量的后果。更令人后怕的是,这些“定时炸弹”的保管人王某,既无任何资质,也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我就想着赚点差价,哪会想到这么严重。”到案后,王某一直不以为意。

  引导侦查固定证据,让“现实危险”浮出水面。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阅卷后发现,现有证据只能证明王某“无证储存”,但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之一是证明这种“危险”已到了刑法规定的“现实危险”程度。承办检察官列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一方面,主动上门请教应急管理局专业人员,逐项核实各类气体的储存条件、泄漏后的危害半径。另一方面,建议委托专业机构对储存现场进行安全鉴定。待到鉴定报告出具后,鉴定结果有力地证明了王某非法储存危化品具有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这一关键证据为该案顺利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释法说理打开心结,认罪认罚贯穿始终。

  办案并非简单的一诉了之,检察官提讯时,仔细为王某算了一笔账,他的非法储存氧气、氩气等危险化学品行为,一旦出事,毁掉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周边几十户人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一笔清白账、一笔自由账、一笔家庭账,算得王某低下了头。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从拒不认罪到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依法开展认罪认罚协商,确保程序规范、自愿真实。

  刑事、公益诉讼同向发力,六百气瓶无害化处置。

  王某虽然认罪了,但是那些气瓶谁来处置?安全隐患如何得以彻底清除?

  在办案的同时,检察官将线索移送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刑事追责与公益保护同步推进,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王某提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精准量刑建议。同时请求判令王某对涉案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置或承担配合义务,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法院开庭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本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执行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全程跟进第三方公司对100余个满瓶气瓶进行无害化处置。当全部气瓶被“排空压扁”时,安全隐患终于被彻底消除。

  法律的温度,不只体现在惩戒过后,也可以在灾难发生之前。对生产经营者而言,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心存侥幸终将付出代价。对检察机关而言,办理案件只是一部分工作,把隐患彻底消除、让群众真正安心,才是高质效办案的目标。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持续加大参与安全生产的力度和深度,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检察蓝”屏障。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